May和Zero是一對結婚40多年的恩愛夫妻,他們幾十年如一日地終日相伴,從年輕時的如膠似漆到年老時的相濡以沫,羨煞旁人。
人們說起結婚之道,紛紛都會拿這對恩愛夫妻作為榜樣,稱此才為“執子之手與子偕老”。
但是大跌眼鏡的是,這對夫妻卻于近日向家庭法院提出了申請,要求法院將他們的結合宣判為非法。妻子May言之鑿鑿地申稱自己完全是聽從“上帝的旨意”,上帝告訴他們當年的婚姻完全是不合法的。
原來,最近的5年里,常常會有一個夢魘不斷地出現在May的夢境里,她夢到自己和丈夫百年之后攜手來到了天堂,但是上帝卻只允許自己的丈夫進入天堂之門,而自己則要被打入地獄。究其原因,是May當年在結婚時所犯下的一個“嚴重”錯誤,而且因為是明知故犯,所以更加不可饒恕。
May每每醒來都被嚇得冷汗連連,她痛苦地握著丈夫的手,表示內心再也受不了這種良心的譴責和煎熬,她一定要和他離婚,然后再度結婚,這樣上帝才會重新接受她。
原來這對夫婦是在1970年在100位賓客的見證下結為秦晉之好的,但由于其中一位在結婚檔上簽名的見證者是一名16歲的女儐相,這不符合《婚姻法》中關于兩名見證者都必須年滿18歲或者18歲以上的規定。
實際上,在當時的結婚典禮上,新娘May她是知道女儐相未滿18歲的,當時主持婚禮的牧師也注意到了這點,還特意建議換成新娘的父親作為見證者在結婚證上簽字。但是由于新娘May事先答應過這位年輕的女儐相會讓她做見證者,所以她當時還是無所顧忌地堅持要讓這位女儐相簽字,牧師最終也答應了。
時隔多年,原本已經為人所遺忘的一個小細節,沒想到卻成為May心底的一個揮之不去的疙瘩,而且愈演愈烈,讓她萬分后悔和痛苦。May和丈夫在這幾年里紛紛致信給出生、死亡及婚姻注冊局,一一說明了情況,但得到的答案都是“他們的婚姻在法律上是被承認合法的”,因為見證者年齡方面的細微疏忽并不會影響到婚姻的合法性。
盡管如此,這對夫妻還是不肯就此作罷,再度要求家庭法庭判處他們的婚姻屬于非法,妻子向法庭表示:“我們真的希望可以搬掉心頭這塊大石頭,我相信上帝告訴我應該為了道德規范而真正結婚!
他們對愛的執著,令我欽佩;他們追求完美的愛的執著,更是讓我敬仰。
博友們,你們是如何看待這段“不合法的婚姻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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