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又一個上市公司“偽高新”被監管部門查實的案例,且也是目前公開信息中上市公司高新資格“摻假”最嚴重、追繳補稅金額最高的案例。
值得一提的是,國家審計署正式的審計報告早已于6月發布,東湖高新當時即公告高新資格“被查”并需補稅的情況,而貝因美卻直至昨日方才披露。更值得關注的是,貝因美4月12日掛牌上市,此前中介機構是否核查其高新資質存“摻假”嫌疑?此后又是否知情審計署的監管動態及嚴重后果?
貝因美9月29日公告,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濱江區國家稅務局的通知,由于不符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條件,需補繳2008年、2009年稅款5892.7萬元。
公告稱,根據《審計署關于浙江省國家稅務局2009年至2010年稅收征管情況的審計決定》(簡稱《審計決定》),審計署認定,貝因美在2008年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時,前三年實際投入的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重僅為0.65%;且申報的發明專利與其主要產品的核心技術不直接相關。查閱資料,貝因美此前已有東湖高新、精藝股份等上市公司披露過因監管部門查實高新資格“摻假”而需補稅的情況。但以摻假程度與補稅金額來衡量,貝因美為目前最嚴重者。
當日,貝因美股價跳低1.49%開盤,盤中一路震蕩下行,并創下29.00元的歷史新低,最終報收于29.30元,跌幅高達5.12%。該收盤價已較其IPO發行價42元“破發”超過30%。
更引人質疑的是,貝因美于4月12日掛牌上市,據今被曝“原形”未及半年,在已知案例中不僅耗時最短,而且時間相對滯后。
記者詳查《審計決定》發現,該文件與審計署于6月27日公布的《2011年第34號:國家稅務局系統稅收征管情況審計結果》(簡稱《審計結果》)相互關聯!秾徲嫿Y果》介紹:審計署對國家稅務總局和北京市、天津市、浙江省等18個省區市國稅系統2009年至2010年的稅收征管情況進行了審計,現將審計結果公開公告。
據《審計結果》,審計署抽查了148戶高新技術企業,有9個省市的認定管理機構將17戶不符條件的企業認定為高新,導致其2009年至2010年享受減免稅優惠26.65億元。其中,5戶不擁有核心知識產權;2戶產品不屬于《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》規定的范圍;3戶申報的核心技術和主要產品收入沒有相關性;3戶高新技術產品(服務)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比例未達規定標準;3戶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例低于規定比例;1戶科技人員比例不符合規定要求。
《審計結果》還稱,審計結束后,審計署向各地國稅部門出具了審計報告,依法下達了審計決定,截至目前,國稅總局及各省級國稅局已部署了整改工作。
記者雖未獲悉《審計決定》具體于何時下發至浙江國稅局,但據上述文件,理應早于《審計結果》發布的6月27日,為何貝因美9月底才收到浙江國稅局通知并公告此事?
同時,東湖高新的案例亦可印證上述質疑。6月20日,東湖高新公告,鑒于審計署對湖北省國家稅務局2009年至2010年稅收征管情況進行審計,認定公司2007年不具備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,應補繳已減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;诖,公司已于2011年6月17日補繳稅款1774.4萬元及滯納金490.27萬元。
此外,貝因美現僅將補稅按會計差錯進行財務處理,尚未提及相關監管部門是否將對此進行處罰、公司高新技術資格是否已取消、若未取消會否對2011年復審造成影響等事項。
由于高新資格可為企業帶來10%的所得稅減免,一旦失去,將較大程度地影響貝因美往后三年的利潤水平。
客觀而論,貝因美絕非上市公司“偽高新”最后一例。本報曾連續刊發《補稅“后遺癥”揭開IPO企業“高新”認證現狀》、《首批高新技術企業面臨嚴格復審 部分公司稅收優惠或終》等多篇報道,隨著監管部門的深度介入,預計將有更多企業被揭開“畫皮”。